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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须知

住院须知:

一、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,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,按时缴纳各种费用,协助、配合治疗和护理。
二、住院期间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。
三、病人住院期间不要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,不要随意到院外购买药品,以保证药品质量。
四、住院病人勿自行调换床位,不要随意外出或院外留宿。
五、住院病人及陪护者未经许可,不得进入诊疗场所;不得翻阅病案及其有关医疗文书记录。
六、床头柜上只能放水瓶、茶杯,毛巾挂在柜侧,其他杂物均放入柜内,请陪属不要坐在病床上,以免影响病人休息和治疗。
七、请保持病房安静、整洁、不随地吐痰、不喧哗、不在室内抽烟,不从窗口向外倒水、抛果皮等杂物。
八、请保管好您的现金和贵重物品,以防丢失和被盗。
九、病人如自行外出散步、出入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均应由陪护伴随,以防跌伤等意外发生。
十、病人享有如下权利:对所患疾病病情以及医务人员所采取诊疗措施的知情、询问权,如需复印有关记录,需经医务部同意。
十一、病人及陪护人员不遵守院规和违反法律、法规者,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,必要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。
十二、医院行风建设规定:医务人员不准接受患者的“红包”、“物品”“宴请”请您监督、落实。
十三、住院期间可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,帮助医院改进工作。

便民服务:

1.门诊一楼大厅咨询服务中心提供以下服务:预检分诊、就诊咨询等服务。
2.医院咨询电话:0731-85716120。

医保情况:

一、湖南省医保(患者)

入院所需资料:身份证、住院通知单、入院三天内办理;出院结算所需资料:押金条、出院三天内办理;

二、省内异地联网结算(患者)

入院所需资料:身份证、住院通知单、异地联网结算单;出院结算所需资料:押金条、出院三天内办理;

三、异地结算(患者)

入院所需资料:身份证、医保证、住院通知单; 出院结算所需资料:病案首页复印件、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、出院记录复印件;

四、长沙市、浏阳市、宁乡市、长沙县的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(患者)

入院所需资料:身份证、社会保障卡(一卡通)、住院通知单、入院三天内办理;
出院结算所需资料:押金条、社会保障卡(一卡通)、出院三天内办理;